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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头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协助执行通知书》

时间:2023/8/26 10:32:45  作者:佚名  来源:坡头人民法院  查看:157  评论:0

      近日,坡头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等七部门共同发布《关于加强人身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第十六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在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时,可以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等一并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相关单位应当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内容予以协助。”向有关部门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协助执行通知书》,共同织起一张阻挡家暴的“保护网”。

 

坡头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协助执行通知书》

 

      “认识至今20年,家庭暴力持续不断,他连女儿都打,我真的是走投无路了。”今年7月,备受家暴困扰的洪女士来到法院向陈智平法官提交了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

 

坡头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协助执行通知书》

 

      周先生与洪女士婚后经常外出打麻将至凌晨,因进不去屋就用红砖将家里的窗户玻璃、门锁砸烂入屋对洪女士拳脚打踢。2022 年洪女士发现周先生与其他女子暧昧,周先生便多次语言威胁要不是儿子在场,就用刀砍死洪女士。今年初,周先生在酒吧与其他女子的亲密举止被洪女士看到,过后周先生在地下车库将洪女士打到在地并用脚狂踩头部,洪女士在被殴打的过程中艰难打电话向女儿求救,女儿到场后还被周先生推开撞到柱子上摔跤并继续殴打洪女士致晕厥直至救护车和警察的到来。2020年至今,洪女士先后被周先生被打到住院三次。今年3月,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向周先生发出《训诫书》并对其进行训诫。但周先生反而变本加厉,用长刀对申请人进行威胁,并且在申请人的车上安装定位器跟踪申请人,要求申请人实时向他报备位置。于是身心受到极大伤害的洪女士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坡头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协助执行通知书》

 

      我院陈智平法官收到申请书后,立即展开审查。根据洪女士提交的报警记录、住院病历,足以证实洪女士遭受家庭暴力的事实以及目前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其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当即制定了《民事裁定书》。

 

坡头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协助执行通知书》

 

      为更好地维护妇女权益,承办法官与法官助理当即向当事人周先生送达了裁定书,告知其禁止骚扰、接触、恐吓、威胁申请人。否则,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日也向区妇联、以及洪女士经常居住地的海东派出所、海盛社区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告知相关部门协助救助、保护申请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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