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丽(党组书记、院长):负责法院全面工作;
陈宪章(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扫黑除恶工作;
陈刚(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南三人民法庭工作;
陈兴(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分管政治部(督察室)工作;
陈尚明(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分管执行局、工会工作;
陈庭(党组成员、党总支书记):分管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
黄罗喜(纪检监察组组长):分管纪检监察工作;
符康富(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协助陈刚副院长工作。